3)第一千三百七十五章 所谓替天行道,不过是极端妄想而已_催泪系导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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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杀人偿命一类的问题,再说“嫉妒”也算不上罪行。

  这可真的是一个越想越恐怖和变态的问题,或许正因为我们只是普通人吧,所以,我们很难理解这样的太过深刻的问题。

  回到电影本身,影片的名字只有一个醒目而惊心的单词——“Seven“,它在宗教上是个神秘的数字,这一点在《旧约》中有最充分的表现。上帝用7天造亚当,取出亚当的第7根肋骨造了夏娃。撒旦的原身是有7个头的火龙,世界共有7名堕落天使被称为撒旦。到了16世纪后,天主教更直接用撒旦的7个恶魔的形象来代表7种罪恶--傲慢,嫉妒,暴怒,懒惰,贪婪,饕餮,以及淫#欲。

  在电影里,7罪、7罚、7次下雨、故事发生在7天,甚至结局也由罪犯定在第7天的下午7时,无处不在的“7“暗示着观众:它是宿命的罪与罚。既然如此,宿命的悲剧是必定要属于人间的,“上帝“作为“授意者“和“观望者“参与了整个事件。冷血杀手作为传道者莅临人间,最终以身殉道。从某种角度看,悲剧中没有正邪的区分,作为渺小的人类,只能接受宿命的审判。

  分开来看七宗罪的罪行,每一宗并不构成死罪,毕竟上帝只告诉我们,犯下这七宗罪者,必下地狱,强调的是死后而非现世的惩罚。所以电影中由杀手施行的7罚,仔细分析看来也是很遵守规则的:他并不直接动手杀人。

  胖子被迫进食过多撑破血管而死;

  律师割下自己的肉——只是1磅,不多也不少;

  毒贩在被发现时,一息尚存;

  妓女是直接被嫖客所杀;

  模特只被割下鼻子,因为她太过骄傲,不肯打电话报警,所以流血过多而死。

  凶手自称犯下“嫉妒“的罪行,但嫉妒本身是不构成罪行的,只有当他因此杀害了无辜者翠西,才成为米尔斯狂怒的报复对象。

  照这样的思路,凶手完全是照“主“的指引匡正人世。

  但是,其实这里有一个圈套。《圣经》十诫中说:“不可妄呼圣主你天主的名。“就是说,圣主只有一个,凡人不能假借他的名字传道。只要抓准了这一条,凶手的立场就完全不成立,“宿命论“也就烟消云散。沙摩塞其实已经找到了这个漏洞。在第7天,也就是放晴的星期日,3人在汽车上时,沙摩塞问约翰是否认为自己在替上帝做事,而约翰无法正面回答,只说“上帝的行事是玄妙的“,仅此一点就足够了,因为只有人,才能创造出天国与地狱的形象,才有“历尽七层洗尽死罪,以致人间天堂“的说法!

  哪里是什么宿命的罪?全是人的想像罢了。

  所以,约翰的所谓代替上帝传道,把自己的所作所为,他的所谓的作品,一切不过是源于一个病态,或者变态的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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