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四章 头号粉丝_垄断异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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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么一句。

  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,马龙他轻松写意的从利爪德鲁伊康奇塔-鲍伯温手中,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原稿。╔╗

  用手在散发着墨香的稿纸上弹了弹,马龙继续说道:“没错,这沓原稿的总字数,其实仅仅只有十三万字出头而已,但是……”

  “但是什么?”

  利爪德鲁伊,忍不住的就接口问了句,刚才已经诵读了半天《基督山伯爵》原稿的他,其实已经折服于稿纸上那个充满着吸引力的故事。

  要知道,在这个文学尚为大发展的异世界,王子与公主历险之后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狗血故事,只要情节写的稍微曲折一点,文笔稍微好一点,就已经可以被人们当做极优秀的小说去疯狂追捧了啊!

  而《基督山伯爵》这种地球世界的世界名著,在这个异世界里又岂是极优秀可以形容的?

  别的人先不论,至少利爪德鲁伊康奇塔-鲍伯温本人,已经决定等这部《基督山伯爵》正式出版,就立即去订购一套了。╔╗

  甚至,若不是在这众目睽睽之下,做出强抢原稿这种事情太过于丢人了些的话,康奇塔-鲍伯温他绝对会做出抢走原稿,然后找个地方一人慢慢品读这种必遭众人无情唾骂的事情。

  利爪德鲁伊的凑趣接话,让马龙很满意。

  又稍微等了等,在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自己身上后,马龙才继续慢悠悠的说道:“但是啊,老赖利先生,你似乎并不清楚,单单只是这部《基督山伯爵》,我就计划要写差不多一百万字的。”

  嘶——

  马龙的话语声未落,围观群众们已经不自禁的发出了一片的抽气声!

  一百万字?!

  换句话说,就是单只是这部《基督山伯爵》,就能拿到差不多五万兰特的稿酬?!

  奎因诸神在上!

  再加上其他七部只在稿纸封皮上留下了名字那些小说,这位名叫马龙-李斯特的混血少年,拿到十一万兰特的稿酬,那将是轻松无比的事情啊!

  老加维-赖利瞪大了双眼,他做梦也想不到,马龙居然用这样的回答,让他自信满满的算计变成了个大笑话。

  “这不可能!这绝对不可能!这个世界上,绝对不存在字数超过一百万的小说!五十万字,就是超长篇小说的极限字数!没有人,会为超过五十万字的内容空洞无聊废话去付钱!你骗不了我,我老加维-赖利才是资深出版人!我才是!”

  老加维-赖利楞了下,才再次跳将了起来用尖利的嗓音大声吵嚷着。

  看着老加维-赖利小丑般的上蹿下跳,马龙心中不由自主的生出了疑惑——奇怪,这个老家伙,怎么也应该是混了几十年出版的牛人了,怎么会突然跑来这里做出这么无脑的举动?

  但疑惑归疑惑,马龙嘴上却是一点都不避让的,他用充满着讥讽的语气继续说道:“是啊,你是资深出版人,是差一点就用两百兰特骗走了我《小王子》的全部版权的资深出版人。”

  此言一出,围观群众们又是一片大哗。

  某些熟知老加维-赖利的人,更是在人群之中大声附和了起来,毕竟老加维-赖利可不是第一次低价骗取作者的稿件了。

  “至于五十万字,是不是超长篇小说的极限数字,等着本《基督山伯爵》正式出版的时候,你……就会知道。”

  而马龙,则在说完这句之后,看都不再看小丑般的谢顶地精老加维-赖利,而是夹着厚厚的原稿朝着翡翠纹章出版社的方向走去。

  “让一让!大家快让一让,让我们的天才少年作家的这部《基督山伯爵》,能够更快的被有良知的出版商人伊芙娜小姐出版出来!”

  有人,在人群中喊了一嗓子。

  于是,人群,自动的……分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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