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1章 纷争莫知谁赢输_红男绿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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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让外行也觉得不同寻常:省煤焦领域反**斗争动员大会!

  “斗争”这个词。好像离现代地社会已经很久远了。无论在政治领域还是经济领域。这个词都以已鲜有用“斗争”一词来形象某项工作。不过既然已经出现了。就说明不寻常!

  省政府及省委的言人,在读几十页冗长的报告。听报告的人群里,有一多半能猜得出八股文似的报告格式:一是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;二是广泛宣传,动群众;三是加强协调,形成合力;四是突出重点,严格督查。所有的工作都能按着这个格套下来,今天也没有什么例外,上面开大会,下面开小会。交头结耳传谣传话比比皆是,例外的是,今天的会场居然没有人在点瞌睡,这原因呢,很简单,被报告后省纪委通报的几项案件吸引住了眼球。

  省安监局某处处长潘某利用职务之便,受贿万元,其中与妻子张某共同受贿530余万元,另有巨额财产人民币1288万余元、美元1万余元来源不明,两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因涉嫌贪污、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。焦炭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牛某某被批捕;

  省统配煤炭高新技术产业总公司原党委书记、总经理高某利用职务之便,贪污、挪用公款1000余万元。已被正式立案查处。

  灵石公安局一副局长受贿3300余万元牵出4起“案中案”。

  煤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私开“新坑口”的“干股”,并收受“分红”235万元。

  省煤炭交易中心原主任刘某,受贿万巨额财产1288万来源不明。

  晋中市煤炭安全监察大队10人收受被检查煤矿现金被处分

  晋中市煤炭安全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张某某等10名工作人员在对灵石县煤矿进行安全检查中,收受被检查煤矿现金元,分别被给予不同程度地党政纪处分。

  作为整个煤焦领域反**先导。这几起案件的查处把这项“斗争”衬托得有点不同寻常,好似不太像原先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没雨点的什么专项清楚、什么专项整顿。特别涉及到一些省级部门领导的查处,让与会单位的人心下颇有点惴惴。这次,好像是要动真格的了……

  这些已成文的东西不用说是肯定的了。与前一段时间哄传地煤管部门集体**案件好像如出一辙,有很多消息灵通的人士早在下头窃窃私语开了,像省安监局,查实处长是一位,可双规的,有七个人;煤炭工业局的,被隔离的,也有五人;据说都和省城原来出名的大老板晋聚财有关系,据说晋聚财不知何故落马后,把这一干领导都咬了出来。

  现在官与商绝对是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。一个落了马,肯定咬出一窝来!

  报告,远没有小道消息有吸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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