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节 摸尸真爽_狠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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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马上民族,他的骑术是后天学来的,因此长途跋涉不成问题。

  走了二个时辰,都不见人影,下午时分,他看到前面有匹马,定睛一看,不禁乐了!

  那正是被他干掉的那位金将的马,他被击杀后,马匹带他离开,晃荡中死人从马鞍上掉下来,但他的左脚被马蹬缠着不能挣脱,马匹带着死人无法快跑,就停下吃草,没想到被孟之祥追上。

  旋即想到,孟之祥去向是两军交战的地方,那匹马也识得路哦。

  正缺马,就有马送上来,孟之祥大喜,他从马匹视野看不到的地方偷偷接近马匹,然后出手,抓着了马匹的缰绳。

  牛马驴等牲畜一被抓到缰绳,就难以反抗,战马也不例外,孟之祥先把它的缰绳给绑到一棵树上,再把那个死人从马蹬上解脱下来,遂行摸尸。

  摸尸永远是战斗后最愉快的环节,就如同打完副本开箱一样,让人格外地惊喜。

  首先是那把骨朵,金将被击杀后,牢牢地抓着手上骨朵不放,在颠簸中没有掉落,被孟之祥毫不客气地掰开他的手指,取下骨朵。

  哪怕经过先前激烈的交战,既没弯也没断,只是打出了不少碰撞痕迹而已。

  材质相当不错,拿在手里,挥舞几下,虎虎生风,好东西啊!

  记忆中知道古代经济力不发达,一把上好的金属兵器难能可贵。

  要不是孟之祥有了双锏,真想拿骨朵给自己用。

  再有金将的弯刀,宽大的刀身,质地上乘,刚才与锏打了这么久,没有碎掉,只是崩了几个缺口,磨一磨就是把好兵器。

  此刀虽然有击杀自己主人的不良记录,孟之祥一点也不嫌弃它。

  再有金将的一张强弓!

  这张弓比孟之祥所用的弓还要强还要硬,他试着拉弓,觉得有点吃力。

  要知道孟之祥的力量不小,能让他感觉到吃力,这把弓确实强硬!

  搭箭上弦后用力一拉,放箭!

  “蓬”的一声爆响,那箭射穿了远处的一株小树,箭头在树干另一侧露出来,简直有如摧枯拉朽一般。

  孟之祥现在才知道害怕,当初他遭遇这弓箭的攻击,能够躲过,实属幸运。

  再看金将马身上带有的头盔,弹一弹,金属制的,轻盈结实,孟之祥用力不能让其变形。

  还有金将身上的皮制护甲,质地也是不错嘀,虽然后背被开了口,孟之祥同样没有放过,把护甲给剥下来。

  勤俭节约是良好的美德,记忆中“忠顺军”什么都缺,所以不可浪费。

  然后从马匹和死尸身上摸到的一些零碎,比如一个银碗,不能丢掉,即使是自己不用,也可以给别人用嘛。

  还有一把锋利小刀,笑纳了。

  嗯,找到了一包肉干,风干的牛肉干,孟之祥立即进食,给自己补充更多的能量。

  刚才打斗消耗过多,胃口因此大增,烧饼补充能量不够,风干的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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