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)第444章 陷阱_修真讲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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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也跟对方介绍的事实吻合,这个案子也就结了!你以为我愿意在这里陪你熬夜加班?”

  华真行不紧不慢道:“警官,你是不是还有件事没告诉我?”

  小金警官:“什么事?该告诉你的,都已经告诉你了,我这是在帮你!你不要执迷不悟,把派出所当什么地方了?”

  华真行:“假如我真写了这样一份检查,就走不掉了,对吗?是我本人签字确认的,不论是**未遂,还是流氓猥亵,证据就坐实了!

  本来拿不到的证据,我却自己提供了。主观表述不影响客观行为的性质,你要我承认误以为对方对我有意思,还主动伸手搂抱了两下,不就可以定性了吗?

  假如今天只是先来个治安拘留,是不需要上法庭的,派出所就可以直接处理,我连个翻供的机会都没有。事后甚至都找不到翻供的理由,因为我本人主动签字承认了。

  还有一件事你没有告诉我,可能是忽略了,可能连你自己都不知道。

  他们还有两个同伙受了伤正在医院,假如伤情鉴定的结果是终身残疾,比如一个废了条胳膊,另一个废了条腿。

  只要这件事定了性,我就不能说对方是设局敲诈。他们就可以在此基础上,继续追究我故意伤害的责任,这可就是证据确凿了!

  实际上,我没有任何不法行为,也没有故意伤人。

  肩膀脱臼、韧带撕裂的那个人,是自己伸手提我的衣领用力过猛。膝盖骨粉碎的那个人。是抡棍子磕到茶几,弹在自己身上。

  那个棒球棍上,只有他的指纹我,没有我的指纹。我还要告诉你,那个女人当时穿的衣服是洗完澡换的,可以检测,上面并没有我的DNA残留。

  我说这些,并不是想教警方怎么查案,只是想说,我并不是没有证据。”

  小金警官眼中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复杂神色,紧接着又凶巴巴地喝道:“你这是不知好歹!留学生是吧?我现在就可以通知你们学校和大使馆,你也可以要求请律师。”

  华真行:“那就请您通知吧,告诉他们我遇到了什么事。你只需要回答我刚才的问题,我说的是不是实话?”

  小金警官:“什么是不是实话?你是否故意伤人,我还不清楚。其他的事,你是不是想好了?”

  华真行:“我已经想好了!”

  华真行可是个好学的孩子,来到东国后,已熟读《刑法》、《民法典》、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,还看了很多案例。

  今天有两人受伤只是个“意外”,伤情鉴定还没出来,先不必谈故意伤害,只说“耍流氓”这回事。

  像这种案子,最令人头疼的就是证据,因为都来自于当事人的口述,又没有其他的证据坐实。所以对警方来说,最省事的做法就是拿到当事人的亲口供认。

  说是写一份检查、尽量轻描淡写地认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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